退換貨政策

最後更新日期:2025年10月28日

「YUSEN優先_選」感謝您的支持。我們希望您對購買的商品感到滿意。若您需要辦理退貨或換貨,請詳細閱讀以下政策。

一、 七天猶豫期 (鑑賞期)

依據中華民國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第一項規定,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後**七天猶豫期**之權益(請注意:**猶豫期並非試用期**)。

  • 七天計算方式:以您(或您指定之代收人)簽收商品的次日(第一日)起算,第七日為止。例如:10/1 簽收,猶豫期為 10/2 至 10/8。
  • 欲辦理退貨,請務必於收到商品後的七天內,登入會員中心申請或與客服聯繫。

二、 退貨申請條件

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**全新狀態**且**完整包裝**。

  • 全新狀態:商品經檢視後未發現有人為使用痕跡、損壞、髒污或沾染氣味等。
  • 完整包裝:包含商品本體、所有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隨附文件(如說明書、保證卡)、贈品等。
  • 若商品原廠外盒(例如:鞋盒、禮盒)已損毀或於其上直接黏貼宅配單,將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益,或需酌收整新費用。

三、 無法受理退貨之情況 (猶豫期例外)

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下列商品一經拆封,恕無法受理退貨:

  1.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。(例如:生鮮食品、即期品、日本限定餅乾禮盒等)
  2. 客製化給付之商品。(例如:刻字商品、指定規格訂製商品)
  3.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  4.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  5.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。
  6.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(例如:內衣褲、襪子、耳環、美妝保養品、餐具等因考量衛生安全之商品)

※ 若您購買的商品屬於上述例外情況,我們將會在商品頁面上加註提醒,請您下單前務必確認。

四、 瑕疵品 / 寄錯商品換貨

若您收到的商品有非人為因素造成的瑕疵、破損或規格不符,請您:

  1. 請勿使用該商品。
  2. 立即拍照(包含商品瑕疵處、外包裝、出貨單)存證。
  3. 於收到商品 24 小時內,透過客服信箱或訂單系統回報,我們將盡速為您處理換貨事宜(相關運費將由本網站負擔)。

五、 退款流程

  • 本網站在收到您退回的商品,並檢查確認無誤(符合退貨條件)後,將於 7-14 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作業。
  • 信用卡付款:款項將直接刷退至您原付款的信用卡帳戶,退款入帳時間依各發卡銀行作業時間為準。
  • 其他付款方式:將退款至您所提供的指定銀行帳戶。

六、 聯絡我們

若您對退換貨有任何疑問,歡迎於服務時間聯繫客服中心。

  • 客服信箱:service@yusen.com.tw
  •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09:00 - 18:00 (例假日除外)